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正能量——彩虹行动颐和园义务指路志愿和法律宣传活动
关键词:  来源:彩虹之家 发布时间: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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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在第十四个“法制宣传日”和首次“宪法”宣传日来临之际,彩虹之家青少年服务中心在颐和园组织了彩虹行动义务志愿指路和法制宣传活动。彩虹之家主任任建雄,法律顾问栗翠华,工作人员高欢、王晓蓉、延娟娟,彩虹行动人生导师、海淀公安分局农研派出所政委刘力山,四季青派出所梁庆和,民警祁国庆,彩虹行动学员20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

    下午13时许,彩虹行动学员们换上红色志愿服,“感动海淀”十大文明人物、青龙桥地区义务指路队队长高玉红对孩子们进行上岗培训。经过培训后,彩虹行动学员们体验义务指路服务,为前来咨询的游客指路。“请问到八达岭该怎么坐车?”一位游客问。“去八达岭下午没车了,您可以明天早上坐S2线去,从西直门那儿乘车,六点多就有。”高玉红回答完后,彩虹行动学员找出一张去八达岭的详细指路服务小纸条,微笑着双手递给游客。之后,在“感动海淀”十大文明人物、彩虹之家法律顾问栗翠华、任建雄主任和彩虹行动人生导师、海淀公安分局农研派出所政委刘力山,四季青派出所政委梁庆和,民警祁国庆的带领下,彩虹行动学员和一部分指路队的志愿者向游客们发放预防电信诈骗、预防社会暴力的侵害等法制宣传资料,并开展法律咨询。最后,人生导师和彩虹学员们前往颐和园知春亭进行座谈交流,教育彩虹学员们要学会感恩,知法、守法、不违法犯罪。彩虹行动学员焦斌发表感言“感谢彩虹之家人生导师们两年来对我们的帮助与指导,使我们懂得了为他人服务的乐趣,我们有的就要走上工作岗位了,要向老师们学习,敢于担当,爱岗敬业”。在活动中刘力山政委还特意购买了暖手宝送给常年坚持在颐和园义务指路的青龙桥服务队队长高玉红和她的队员们。

    这次活动赶上天气骤变,有5-6级大风,吹的孩子们都站不住,头上戴的志愿指路服务帽子被风吹的一直掉,但大家还是克服困难积极认真的参与,热心为游客义务指路,并且得到了游客的欢迎,人生导师也在积极宣传法制。此次活动,充分发挥了彩虹之家人生导师和青少年维权队伍的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奉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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