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推进涉未民事案件观护工作新发展
关键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涉未民事案件观护工作 新发展  来源:海淀彩虹之家 发布时间:2019-01-10

       为关爱青少年,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2018年11月15日,16日,首都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为总结涉未民事案件社会观护百例试点前期工作经验,解决社会观护员在实务中遇到的问题,提升社会观护服务水平,更好的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又一次举办了涉未民事案件社会观护员培训班,培训由北京市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组织。原海淀区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彩虹之家青少年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栗翠华,海淀团区委权益部干部焦梦琳参加了此次培训。还有北京市各团区委权益部干部,中级法院、各区法院法官代表和社会观护员90余人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学习中,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青少年发展和权益维护部副部长何滨致开班仪式辞,讲了做观护未成年工作的推进手段、作用以及未来发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赵德云做了北京开展涉未民事案件社会观护员工作取得成效的发言。随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吕新萍、海淀区人民法院未审庭庭长秦硕、北京市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专职社工高翔分别做了《离婚家庭子女权益维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庭社会的基本理论与实务技巧》,《社会观护服务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作用和意义》,《社会观护服务的价值基础、工作流程、服务内容以及百例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对策》等专题讲座。五名基层法院代表、社会观护员和参会人员分享了他们相互沟通案件以及服务青少年的经验,各区的团区委权益部长、干部和社会观护员还在一起座谈交流,谈了社会观护员的责任与使命,感受、感悟、收获和未来计划等。首都师范大学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主任席小华做了总结发言。通过两天的培训学习,大家受益匪浅,对今后做好观护员工作充满了热情和信心。也达成共识,认为社会观护工作是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制度改革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体系建设的一项全新探索,这项工作功德无量,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关心未成年人就是关心祖国的未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调解家庭纠纷,使青少年在和谐社会中健康成长,海淀区的社会观护员要践行“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不断加强学习,更新观念,以儿童权益最大化,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推进涉未民事案件观护工作的新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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