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之家到海淀区法院少年法庭进行调研
关键词:  来源:彩虹之家 发布时间:2017-01-04

_MG_6507--.JPG

 

       为了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学习海淀法院关于失足未成年人挽救帮扶工作的先进经验,7月10日上午,海淀区彩虹之家青少年维权岗到海淀区法院少年法庭进行调研和参观。海淀法院高级法官、“法官妈妈”尚秀云,彩虹之家法律顾问栗翠华,工作人员王芮,香港实习生林月明、李雨璇、庞懿恩、张泳甄参与了此次调研。

       彩虹之家一行6人来到海淀区法院,在尚秀云法官的引领下,来到了宪法墙前,为大家讲解了中国第一大法——宪法。她讲到,根据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率增高的情况,国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在这些法律中,总结出“六字原则,八字方针”,强调了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作出的保护及包容,他们的工作,坚持以“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尚法官还带大家参观了以“珍惜青春,走向未来”为主题的少年法庭教育史展室,其中提到用“教育、感化、挽救”的方式,给触犯刑律的未成年人更多的挽救教育。

       随后,大家参观了海淀法院的民事法庭以及全国著名的“少年法庭”。在参观少年法庭时,尚法官谈到,根据他们多年的审判经验, 很多未成年人之所以犯罪,是因为大多都是由于13-17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辨别是非能力差,而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又容易受外界不良行为人群、或父母失当管教等方面影响,容易被教唆或引诱犯罪,误入歧途。因此少年法庭的法官们除了对未成年犯罪进行判处以外,还在审判的同时,根据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的原由提出适量的减刑、缓刑等一些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

       尚法官的经验之谈对我们就五需青少年帮扶工作给予很大的启发,我们也从中更了解到,在进行帮扶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对青少年心灵需求和归属感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在此次交流中,使我们对不同帮扶青少年的方法有了新的感知,香港实习生们也了解到服务青少年工作的不易,他们深受启发和教育,他们也愿意把实习期间所学所感讲述给家人和同学,也祝愿彩虹之家的工作再创辉煌。



会员/志愿者登录
Member / volunteer login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31号社区服务中心420室;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五彩城东区B1层
010-62585987
海淀区彩虹之家
QQ群:14873243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31号社区服务中心420室;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五彩城东区B1层
邮 编:100080     电话:010-62585987
新浪微博:海淀区彩虹之家
微信账号:hdchzj
版权所有:彩虹之家 京ICP备11026624号  技术支持博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