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的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则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的主题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主权、政治权利、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意义是什么?
一、有利于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
二、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
三、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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