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关爱青少年成长—颐和园义务指路志愿服务、法宣活动
关键词:法宣  来源:彩虹之家 发布时间:2019-11-22

      在第十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弘扬宪法精神,提高青少年融入社会的责任感和自我认同感,2019年11月16日下午,海淀区彩虹之家青少年服务中心和海淀区青龙桥义务指路队再次组织青少年参与义务指路志愿服务和法宣活动,这项活动已经坚持开展了七年,原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彩虹之家法律顾问栗翠华,海淀公安分局颐和园派出所所长尹东升,海淀区青龙桥地区义务指路队队长高玉红和队员,社工周光辉、张娜以及青少年和志愿者3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640 (1).jpg

      彩虹之家工作人员及海淀区道德模范、青龙桥地区义务指路队队长高玉红对青少年们进行了上岗培训。通过高队长的培训,青少年们对义务指路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指路的手势、指路方向、简单的英语交流等内容。培训后一部分大学生志愿者开始上岗给游客进行义务指路服务,还有一部分青少年、大学生志愿者在栗翠华老师和尹所长的带领下开展了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向游客们宣传有关预防网络电信诈骗和入室盗窃相关法律问题,同时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手册、自护安全小常识以及海淀警方提示谨防电信诈骗和入室盗窃宣传折页法治宣传资料等。

      宣传完后,老师们带领青少年和志愿者们在颐和园知春亭座谈交流,栗老师、尹所长、高队长还对大家进行了国学礼仪、法治道德教育等,特别是尹所长以案析法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使他们对法律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大学生志愿者们交流分享了参加这次活动的感想和体会,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640.jpg

      今后,彩虹之家颐和园义务指路志愿服务和法宣活动还将继续开展下去,让更多的青少年和志愿者感受到了志愿服务的奉献精神,宣传法治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学法、懂法、守法,预防犯罪和远离违法犯罪,做和谐社会、优美环境的守护者,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会员/志愿者登录
Member / volunteer login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31号社区服务中心420室;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五彩城东区B1层
010-62585987
海淀区彩虹之家
QQ群:14873243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31号社区服务中心420室;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五彩城东区B1层
邮 编:100080     电话:010-62585987
新浪微博:海淀区彩虹之家
微信账号:hdchzj
版权所有:彩虹之家 京ICP备11026624号  技术支持博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