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月海淀彩虹之家 走进青龙桥街道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关键词:青龙桥街道 普法教育  来源:海淀彩虹之家 发布时间:2018-12-25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宣传日”,为普及宣传法律,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12月6日上午,原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海淀区彩虹之家青少年服务中心法律顾问栗翠华,海淀区公安分局曙光派出所警官谭飞,走进海淀区青龙桥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为街道社区干部、居民做了以“宪法就在我们身边”,“防骗、防盗、保障财产安全”为主题的专题讲座。

       活动中,栗老师讲解了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全国法制宣传月的由来。她讲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在历经五次修订后更加完善。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我国专门将现行《宪法》颁布的时间12月4日确立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每年的12月份都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月,自2014年起开始实行。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八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并依法享有宪法中的权利,也要遵纪守法,依法治国等。栗老师还向他们每人发放了“12.4 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折页,并宣传宪法精神。

       谭飞警官讲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方警示公民注意防范的方法,“八个凡事”、“六个一律”和“四要四不要”等。提醒大家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还讲了防范被盗,保护好自己的财产,街头侵财案件嫌疑人的识别等。

        社区干部和居民们听后深受教育,受益匪浅。讲座结束后栗老师还与他们进行了交流,都说此次讲座使他们又受到了一次深刻而难忘的法治教育,回到社区以后也向其他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范上当受骗被侵害,同时也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同时也非常欢迎栗老师和谭飞警官再来街道宣传法治。此次普法教育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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